- Mar 08 Thu 2007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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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菀萱律師的自我介紹
- Mar 08 Wed 2006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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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爭議問題討論區
- Dec 09 Fri 2016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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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爭議】-最高法院裁判認為總價契約之數量差異,廠商僅於契約約定之風險值內吸收費用
- Nov 16 Sat 2013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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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爭點整理的力量

方法—爭點整理的力量
文 章 摘 要
一、前言
二、不要小看爭點整理的力量
(一)加速推動審理進度
(二)主導案件審理主軸
(三)建立法庭信任感的利器
三、不爭執點也是爭執點
(一)不爭執點在法律上的效力
(二)洞燭判決先機
(三)不爭執點的地盤之爭
四、爭執點要具體點明雙方主張的差異
(一)不要只是簡寫有或無
(二)讓自己對立思辯的重要性
(三)讓對造的弱點無所循形
五、結論
- Oct 31 Thu 2013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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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有理有據律師函的力量
工程爭議往往標的金額大、處理時間長,如果進入爭訟,將讓雙方當事人耗費更多金錢、時間,但雙方當事人立於爭執當下,必然自認有理而互不相讓,甚至讓情緒主控局勢,喪失合理解決爭議的契機。
我們面對爭議向來秉持預防勝於治療、和解勝於訴訟的態度進行各項法律服務,當客戶氣憤的告訴我們: 我一定要告他! 我們會理性冷靜的進行爭議診斷,明確告訴客戶: 目前雙方法律地位的利與不利,如果工程進行的狀態不宜立即爭訟,或雙方的對立性雖已達到決裂邊緣但仍有協商空間時,我們為了避免立即爭訟,將會進行最後努力,基於滿足進入訴訟前的權利保全、再行搜證以及促進協商等重要目的,我們通常會建議以律師的名義發出一份完整記載以下幾項內容的律師函:
- Oct 31 Thu 2013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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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時時追求「多一點」

律師執業過程中,律師同道間時有相互支援代開庭或代開會的情況,顯然,這樣的支援行動是單次性、偶然性,客戶不是自己的客戶,案件不是自己的案件,同道間對於代庭、代會的投入期待值通常也不高,因為這是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只希望代理人「撐」過一次。
但接受這項任務的我們,該如何思考或看待這樣的支援行動呢? 執業多年之後,我有了一些心得,我發現代庭或代會是一個很好的自我挑戰及自我成長的機會,有以下三+1絕佳契機:
一、學習專業: 執業一定時間以上,大部分的律師會開始發展特定專業領域,所以在代庭的過程中,可能有機會學習接觸其他專業領域。
二、掌握重點: 因為是中間介入案件,必須啟動快速掌握重點的機制,建議可從以下方式著手,1、請委託律師口頭簡介案情重點,告知重點文件。2、看雙方的第一份文件及最後一份文件,看文件不是從第一個字看到最後一個字,而是找請求基礎、契約文件及金額文件來看。3、針對雙方爭執點,將重要法令及實務見解進一步了解。4、最後整理成不超過五個重點,作為當天目標。
三、加成作用:這裡是重點,追求「多一點」的可能性,每個律師對於相同案件可能都會用不同角度來理解、分析及演繹,了解完處理案件的前因後果後,應探求自己形成的觀點究竟是什麼? 從這樣的觀點裡,有沒有可能在案件上給予加成作用? 甚至在議題的討論上有沒有更多資料可以提供發揮(小從相關法規、法院實務見解、甚至是學說期刋論文等),這裡的加成作用,決定了我們處理過程中的深度、廣度,更決定了自己的收獲程度。
外+1,處理案件的過程中,有機會與當事人、其他專業人士討論案情、定調策略,這個過程中,我們一定可以聽到深入案情已久的人給予的意見,而我們之前的準備及想法就有機會在這個過程中獲得反饋,法庭上、會議中或其他公開的場合裡,也能知道自己的努力夠不夠,表現好不好。
掌握每一次機會,讓自己的學習投入再「多一點」,讓自己的專業協助再「多一點」,累積起來就是驚人的能量與資源,何樂而不為呢。
張菀萱律師
- Jul 29 Fri 2011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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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爭議評審(Dispute Board)可成為公共工程爭議的『專家決定』】
- Jul 29 Fri 201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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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承包商逾期違約金攻防三部曲】第一部~發表於100年7月營造天下雜誌第153期~
- Jul 28 Thu 201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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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承包商逾期違約金攻防三部曲】第二部~發表於100年7月營造天下雜誌第153期~
- Jul 27 Wed 2011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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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承包商逾期違約金攻防三部曲】第三部~發表於100年7月營造天下雜誌第153期~
- Jan 16 Sun 2011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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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0 立法院三讀通過政府採購法3條文,其中給予工程契約範本明確效力及加深採購價格資料庫建置之力度,值得關注!
- Sep 02 Thu 201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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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831工程會針對工程契約範本修正新共識,對於數量差異、漏項、因變更衍生之工期調整、減價收受計算都有更公平且進步的規定,值得參看!












